设置首页|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中心 >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

关于做好防御第9号台风“纳沙”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9 17:34:28 来源:本网站  浏览次数:1966
 公司各科室,各项目经理部:

     根据728日省防指召开防台风部署会的要求,现转发闽侯县建筑文明安全监察站《关于做好防御第9号台风“纳沙”工作的紧急通知》侯建安【201715号,要求各项目部应密切关注台风动态,注意做好现场安全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现立即启动关于防御2017年第9号台风“纳沙”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应按要求成立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指挥及协调应急响应工作。公司以及项目部应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并组织人员对本项目工程进行一次巡查。

(1)、公司总部防台风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职务

联系电话

组长

周承圣

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

黄书武

公司副总经理

 

副组长

陈世武

公司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

林丽星

公司质量部门负责人

 

成员

公司所有员工

(2)、各项目部防台风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职务

联系电话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

 

安全员

 

成员

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

 

二、防台防汛事故应急措施:

1729日所有在建工程全面停工。

2、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中应按要求安排24小时值班,列值班表。

3、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各在建工程项目中应按要求组织安全专项检查,重点组织对户外广告牌、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临时设施等的安全专项检查和加固。

4、清理外脚手架上的垃圾,拆除外脚手架立面的密目式安全网,减少外架承受的风荷载。

5、将施工升降机或人货电梯的吊笼或吊篮降至低区,增强电梯稳定性。

6、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齐全有效。

7、确保低洼地区排水畅通,加强高边坡和深基坑的临边防护。

8、台风、大风大雨,可能造成停水停电,做好生活供给准备工作。

9、一旦确定台风正面袭击或险情紧急应切断施工现场动力电源,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电线电缆的架空敷设和配电箱子、开关箱的标准离地挂设并加固。。

10、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应按要求落实好应急避难场所,以确保一旦台风正面袭击或险情紧急可将施工作业人员迅速撤离到应急避难场所。

11、台风、暴雨已到来时,若发现险情应急响应指挥部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针对当前灾情,制定抢险抢救方案,防洪排涝,组织人员安全疏散、撤离、维护现场秩序,防止灾情扩大,以防发生被砸、被压埋、触电等事故。

12、若发现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或“110电话前来救护。并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导急救车到受灾事故现场,尽快将伤员送到医院救治。

13、当医院的急救车未到来之前,医疗救护组开展自救工作,对伤员流血的,现场包扎止血,有骨折伤员予以固定,特别骨折者注意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二次伤害,对有颅脑、胸腹部位损伤者,必须相应处理,对停止呼吸的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等用氧气直接呼吸,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生命。

14、一旦有洪水进入施工现场,抢险抢救组人员开展自救,利用现场防洪抗灾物资如沙袋、铁锹等物资进行围挡、排水,用污水泵向外排水,如果物资不够,向可提供援助单位请求支援。

15、在排险、抢救过程,须确保抢险、抢救、救援人员自身安全,以防险情事故进一步扩大或造成新的事故。

16、台风、暴雨警报解除。只有在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警报解除信息后方可解除台风、暴雨警报。

17、受到自然灾害的项目应急响应指挥部人员应召开会议,研究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当事人家属的接洽善后处理事宜安排,并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汇报工作。

18、要加强政治思想,安定职工情绪,关心职工生活,领导和组织灾后各项安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

19、在自然灾害抢险抢救中,抢救国家财产和员工生命做出很大贡献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嘉奖。对事故责任人玩忽职守的造成重大财产和生命损失,必须追究法律责任,项目部协助公司调查组和公检法调查组,开展调查,要绳之以法。

三、应急物资: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应按要求配备常用的救援器材、设备。如常用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及抢救麻袋、汽车、木料等。

四、通讯联系:医院急救中心:120;火警:119;匪警:110。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应按要求明确应急救援电话,确保24小时开通和有人接听,并在醒目位置公示。

同时,公司安全管理科应加强工地落实防台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防暑措施的项目部和责任人,给予年终扣分,并将处以经济惩罚款、公示等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闽侯县建筑文明安全监察站《关于做好防御第9号台风“纳沙”工作的紧急通知》侯建安【201715

福建省宏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版权所有:福建省宏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69号闽商财富中心1#、2#楼22层2205、2206、2207
电话:0591-22995533 | 0591-22995577   
电子邮箱:2245047676@qq.com
网址:http://fjshwjs.com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号:闽ICP备13017827号-1
        互联网信息成立时间:2017年05月14日